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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200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吉林省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A级

指标

B级指标

C级指标

评价等级

得分

检查办法

备注

A

B

C

D

A4

质量与

效果

(12分)

B14

培训成果

6分

C41市本级有2项以上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专题和成果。(2分)

 

 

 

 

 

查看资料,

听取汇报,

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

 

C42市本级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同志2004年以来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有关

培训工作的论文或文章5篇以上。(2分)

 

 

 

 

 

C43有各类培训效果阶段性的自评、反思报告。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强,效果较好;(1分)

培养起一批本地区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名师。(1分)

 

 

 

 

 

B15

成果推广

6分

C44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会议上交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2分)

     

查看资料,

听取汇报,

召开座谈会。

 

C45通过发布教育信息或有关文章,推广成果与经验,充分发挥指导和辐射作用。(2分)

     

C46承担省级以上教师教育现场会,展示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成果。(2分)

     

A5

特色与

创新

(8分)

B16

特色与

创新

8分

C47已形成开放、多元的培训体系。(2分)

 

 

 

 

 

查看资料,

听取汇报,

召开座谈会,

进行问卷调查。

 

C48培训模式独特有效,有导向作用、校本研修具有本地特色。(2分)

 

 

 

 

 

C59结合本市(州)教师的突出问题所组织的培训卓有成效。(2分)

 

 

 

 

 

C50本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对培训机构的工作成效具有较高的评价,对其作用的发挥认可度较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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