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
(浙政发〔2008〕82号)
为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现就我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两免”措施的重要意义
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缺陷是指胚胎发育紊乱而引起的结构、功能等方面的异常。这些异常往往导致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婴幼儿夭折和出生病残儿。根据全省出生缺陷监测点统计,我省人口出生缺陷(出生时肉眼可见的结构畸形)发生率从2003年的1151‰,上升到2007年的2087‰,加上出生数月或数年内逐渐显现的缺陷,全省出生缺陷实际总发生率更高。实施“两免”措施,提高群众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积极性,把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在怀孕之前,并对高危目标人群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推进“两免”措施的实施。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省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目标:
1、全面提高育龄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水平,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不断提高新婚、待孕夫妇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意识和行为能力,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