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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庆节期间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庆节期间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通知
(京政管函〔2008〕686号)


天管委,西站管委,各区县市政管委及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庆节”环境布置工作的有关安排及《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现将国庆节期间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灯时间及范围
  10月1至10月5日每晚18:30至23:00。
  按照重大节日标准开放全市所有夜景照明设施。
  二、组织落实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通知天安门地区(天安门广场的高杆灯由北京电力公司负责落实)、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西站管委负责通知西客站地区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开放工作;各区县市政管委负责通知、督促、落实所辖范围内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市路灯管理中心负责落实、保障道路照明设施开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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