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三、大力丰富假日旅游产品供给

  各地要认真分析预测“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旅游产品供给市场。充分整合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大力开展红色旅游活动;我省新农村建设快速推进,乡村道路硬化速度加快,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有利条件。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假日旅游活动,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城市购物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组织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的需求。

  四、努力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环境

  2008年,是我省旅游“诚信旅游、品质服务”年。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积极组织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十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行动,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一是加强联合执法和市场监管,坚决防止哄抬物价和“零团费”或“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持产品价格平稳,使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大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细致服务等活动,针对游客不同的国籍、种族、信仰、年龄、健康等情况提供周到的服务和周详的安排,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假日旅游服务水平。三是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理性消费。

  五、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和宣传报道工作

  各级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加强旅游统计预报和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我省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要及时、准确地向省假日办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做好市场预测和信息服务,并向当地主要媒体发送有关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要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与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围绕国庆和奥运主题,广泛报道当地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和休闲活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