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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辽价发[2009]89号)


各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价格监管为建国六十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价格环境的通知》(辽价发[2009]85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把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大事情来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针对节日期间游客出行高峰和商家集中开展促销活动的特点,切实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意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使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得以保障。省局将组成两个督导组,对各市开展此次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举报投诉工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各地要加强国庆假日期间的值班,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有专人值守,并有专门领导负责,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方便人民群众投诉和咨询。同时建立快速处理价格举报的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的价格问题,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对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需要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的,要加强与举报人沟通,说明情况,妥善回复,努力化解价格矛盾。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问题要积极应对,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当时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三、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价格诚信氛围

  各地要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并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媒体发布、发放提醒告诫涵等形式,提醒告诫经营者守法经营,自觉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增强经营者的价格自律和诚信意识。同时,各地要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力量深入主要商业、旅游、交通等企业,帮助经营者完善价格管理,树立和宣传价格诚信正面典型,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经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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