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

  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任务,各地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自上而下,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全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国税机关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纪检组长和班子相关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由监察、法规、征管、稽查、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办公室,统筹设计和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于10月15日前报省局。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在充分学习理解内控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合理分权、流程管理、风险管理等内控方法,有针对性地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权,围绕关键风险点规范程序,融入信息化运行的要求,并针对具体权力事项采取有效的补充措施,切实保证内部控制效果。
  (三)健全内控制度。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的基本规范、操作规范和评价规范。基本规范要规定部门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基本要素、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和总体要求;操作规范要根据各个部门的权力事项和业务特点,对每个权力事项的主要内容与行使依据、流程控制与编制流程图、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进行整体设计;评价规范要明确评价的原则和组织实施、评价的内容与标准、评价的程序和方法等。在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力求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将每项具体制度内化成工作依据和刚性规则。
  (四)严格监督检查。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一是分解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任务,确定每个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采取定期督查、综合考核、适时点评等办法,加大落实力度,切实提高内控机制的执行力、遵从度和落实度。三是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的部门,要严格问责,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
  1、《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关于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略)
  2、《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研究》(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