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四、加强监督,保障实施。我厅委托省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办公室,开展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和处置工作的质量管理。省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办公室要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和处置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各市卫生局及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或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和处置情况的质量评估和检查指导,并将有关进展情况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应按照上述流程逐级上报至省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山东省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处置流程(略)
  2.《山东省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表》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2:
  山东省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表

     医院 报告时间:            时  报告人:     

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病区(科室)名称

累计感染患者数:  人 ,其中已出院  例,正在治疗  例,病危   例,死亡  

疑似或确认病原体:主要病原学检查结果(涂片革兰染色、培养、病毒检测结果、血清学检查结果、同源性检查结果等):

可能感染源:患者( )、医务人员( )、医疗器械( )、医院环境( )、食物( )、药物( )、探视者( )、陪护者( )、感染源不明( )  

可能感染途径:呼吸道( )、消化道( )、接触传播( )、血液体液( )、医疗器械(侵入性操作)( )、感染途径不明( )

事件原因分析、相关危险因素、主要检测(环境卫生学等)及影像学检查结果:

医院感染初步诊断:

主要相同临床表现:

感染者目前健康状况(可另附纸填写):

已采取的处理、控制措施与整改计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