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防空防灾预警和警报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和防灾需要,把人防报警系统纳入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完善防空防灾警报建设规划,增加电声警报器的比例,优化警报器布局,形成固定、机动相结合的报警能力,增强防空警报系统防灾报警功能。突出抓好重要目标附近、高危险区域、人口密集地区等重点区域的警报器建设,提高抗毁、抗干扰和二次报警能力。县(市)级以上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研究建立利用防空警报器发放灾情预警的警报机制,建立灾情信息共享和定期联系制度。各级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协助人防部门做好利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手段同步发放警报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防空防灾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专业救援、特种救援、志愿者救援及救援后备力量等组织模式,加强应急救援训练,提高人防部门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和水平。加快全省人防专业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9·18”防空警报试鸣,适时组织防空防灾演练,检验和完善城市防空防灾方案,提高群众防空防灾技能,增强城市综合防护和应急能力。
5.加强人防工程设施和质量监督建设。要切实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积极鼓励结合城市交通干线、商业街、广场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修建大中型平战结合工程。积极探索明晰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的方法和途径,总结推广淮南市人防工程产权调整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人防工程建设。积极开发利用现有人防工程,制定改造方案,增添必要的物资储备和指示标志,积极推进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为城市人口疏散和应急避难提供服务。
6.加强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和场馆建设。要切实加强防空防灾知识普及教育,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应急指挥训练和群众防灾避险训练,突出抓好在校学生的防空防灾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训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工程、民防指挥中心、疏散基地(避难场所)等,抓好防空防灾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场馆建设。
7.加快人防疏散基地(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的要求,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人防疏散基地(避难场所)建设,逐步达到通车、通电、通水、通话,能生活、能医疗、能教育的“四通三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