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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吸取长春“9.23”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吸取长春“9.23”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建安〔2009〕28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9月23日8:10分,在长春新高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院内,由山西建工集团进行钢结构厂房框架施工过程中,汽车吊在吊运钢梁时,与钢结构厂房架体发生碰撞,导致整个钢结构厂房框架由西向东发生倒塌。在坍塌现场发现共有五人被倒塌的钢架砸中(在吊运部位3人,厂房东南角2人),送到医院后死亡3人,重伤1人,轻伤1人,其中山西建工集团项目负责人任宝玉在事故中死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长春新高食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山西建工集团公司,监理单位为长春广厦监理公司。据查该工程违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等手续,目前,事故原因和有关责任正在调查当中。

  当前正处于“十一”国庆节来临之际,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举国欢庆建国60年大庆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施工现场吊运、脚手架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十一”国庆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加强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庆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庆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认真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和备案登记、起重机械租赁和安装验收、维护保养、脚手架的安拆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作为重点,认真治理整顿,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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