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印发市国土房产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武国土房发〔2008〕354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市国土房产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ОО八年八月十八日
市国土房产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整改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案卷评查、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梳理出全市国土房产系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为了使这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在文明执法教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争创文明机关、“两型”机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规范举止,文明用语,为办事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从根本上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
二、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水平。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和具体的学习安排。在学习上采取“四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相结合。通过学习,全面提高局系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文明执法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整改时限:10月底;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机关党委)
三、严格纪律,重申“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各项制度规定。严守纪律要求,围绕“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目标,重申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主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加强窗口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服务窗口“零失误、零违纪、零投诉”,办事效率大幅提升。(整改时限:10月底;责任部门:监察室;配合部门: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产登记中心、市土地登记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