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新编印《服务指南》,方便行政相对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针对新形势和新情况,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先单项、后成册”的方式,编印最新版的《土地管理服务指南》、《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指南》、《拆迁管理服务指南》、《房产管理服务指南》、《房改工作服务指南》,摆放在大厦一楼接待大厅和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部门:监察室)
五、全面清理政务公开事项,认真按政务公开的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
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全面梳理我局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将我局工作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资质查询、办事指南、收费情况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方便查询。重点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廉租房项目、土地价格、房地产价格、土地供应等信息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方式不少于两种。(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法规处、市国土房产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处室)
六、规范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为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打基础。对各项基础性工作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重新拟定科学的办事流程,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完善部门日常工作制度、文件资料保管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对外接待接访制度和岗位AB角制度等,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保障工作“零缺位”,实现规范、高效运转。(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七、建立机关下基层调研和指导的工作制度,提高全市国土房产系统的执政能力。加强市局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各处室定期到基层单位,就对口管理的相关业务进行调研和指导,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畅通沟通渠道,并形成长效机制。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上派挂职与下派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局系统干部交流的力度,全面提高国土房产系统的执政能力。(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