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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福州市乙肝疫苗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接种率评价

  每轮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完成后,由市、县级卫生、教育部门组织对补种情况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外来儿童聚集地学校、民工学校等,对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矿区、国营农牧场、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有缀学儿童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也应做为重点评估。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每个县(市)区在乙肝免疫现场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由市级及以上定点督导员进行快速调查。

  1、随机选定1所城区小学、1所农村小学和1所中学,抽查方法为:每校抽查30名学生,按年级平均分配。

  2、在完成接种后的第一个周末,入户抽查常规免疫管理难度大的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调查15名。应以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5名适龄儿童;另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调查10名。

  如遇有儿童在乙肝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补种时间为单轮补种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

  各地要组织对接种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实施效果定期进行评估。

  八、资料收集和上报

  各地在接种实施期间,每日应通过FTP逐级每日上报接种目标儿童数及AEFI发生情况。

  每轮接种结束后1周内请各县按《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汇总表》统计上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简要总结。

  市、县级卫生部门在全部接种活动结束后应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上报上级单位;同时将本次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进行整理存档。

  相关电子表格存放在FTP服务器(218.5.0.238)“福州市邮局/计免信箱/2009年/2009年乙肝疫苗补种活动”信箱内,乡级于2010年5月30日前收集、统计三针次乙肝补种活动总的资料和总结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于6月10日前收集、统计三针次乙肝补种活动总的资料、总结上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件邮寄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科科,电子文档传送至非加密FTP(218.5.0.238)“福州市邮局/计免信箱/2009年/2009年乙肝疫苗补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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