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恢复万荣三九药业有限公司鱼金注射液(2ml)肌内注射使用的通知
各分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现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万荣三九药业有限公司鱼金注射液(2ml)肌内注射使用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6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应将上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转发给辖区内药品使用单位,并要求各药品使用单位在恢复上述企业鱼金注射液(2ml)肌内注射使用的过程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保证临床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