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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处函[2009]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为准确掌握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生源情况和特困家庭毕业生情况,做好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2010年我省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采集

  (一)生源采集范围

  按照国家计划招收、具有学籍并于2010年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

  (二)生源采集流程

  2010年生源采集、审核工作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网”)上进行。各学校使用“就业网”本地版软件“山东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2008版”(以下简称“本地版软件”)录入和汇总生源信息。

  1.生源信息录入

  生源信息录入,可通过教务部门现有学生信息导入和下载“就业网”中本校的招生信息修改后导入、使用本地版软件的基本信息收集等三种方式进行。“就业网”已提供了2010年毕业生的招生数据信息,学校下载后,使用本地版软件提供的“更新代码库和招办数据”功能将“就业网”中本校的招生信息保存到本地服务器。

  2.生源信息比对

  生源信息录入后,学校利用本地版软件“基本信息比对审核”功能,在本地进行生源数据比对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在该生的“ 比对未通过原因”字段选择注明相应的原因。并可以导出未通过审核的名单,可以批量注明未通过的原因。

  3.生源信息上报

  各学校必须使用本地软件一级菜单“数据交换”栏目下“导出上报数据表”功能导出上报的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数据须保存为“Microsoft Office Excel工作簿”格式,然后登录就业网后台管理系统,在“师范类业务管理模块”下的“生源上报”内进行数据上报,同时,现场生源审核时提交电子数据一份。经“基本信息比对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生源信息,高校须按规定准备有关证明材料,以备现场审核时使用。

  (三)生源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1.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出生日期、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备注、主修外语语种、扩展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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