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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3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国办函〔2009〕75号)和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遂宁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遂宁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为切实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制定我市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参保19.7万人,比2008年增加1000人;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28.7万人。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做好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工作。指导和督促地方做好其他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卫生局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全面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地方配套补助经费。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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