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从业者科技文化素质。立足提升传统农民、转化返乡农民、引入新型农民,着力培养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从事农业开发,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对专业种养大户、营销大户的培训,着力提升农业经营大户的科技文化素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大力开展以农田水利、耕地质量、物质装备、资源环境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鱼塘、老桑园、老茶园改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林区道路建设,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完成“三老”改造,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0个,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发展蔬菜、花卉等标准化设施农业。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进一步提升农业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服务过程中的机械装备与应用水平。加强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园区功能,促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园区集聚。
(二)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全面建立县区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凡发展农产品规模基地100亩以上,并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允许在其流转土地范围内经审批后按流转面积5‰左右比例使用临时性配套设施用地。
(三)大力推进结构优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实施“4231”产业培育计划,加快发展特种水产、蔬菜、茶叶、水果四大优势产业,稳定提升粮油、蚕桑两大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畜牧、笋竹、花卉三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着力培育一批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产业特色化、营销品牌化的特色农产品规模基地,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加快发展打下扎实的产业基础。
(四)创新科技推广体系。坚持产学研结合,全面深化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加快推进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浙江大学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中科院湖州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及淡水渔业、蚕桑等省级区域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农技推广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改革,完善责任农技推广制度,鼓励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民营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开展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质量认证,建立全市综合性农产品区域检测中心。强化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有针对性地选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到高校进修,其经费纳入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年度计划。
(五)加强营销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营销市场体系建设,坚持有形与无形相结合,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专业市场建设,在浙江农民信箱常年举办网上农博会,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积极举办农博会、农产品推介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常年设立湖州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重点扶持县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和营销大户发展。实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凡在本市范围内运输的鲜活农产品,免收运输车辆通行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运输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按“绿色通道”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