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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局关于开展江西省首届动物卫生监督“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十佳动物卫生监督所
  1、体制改革到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机构名称、级别、职能、编制、经费按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2、执法队伍稳定。有办公场所,有开展工作的办公条件和设备。所辖区检疫员、监督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3、监督管理规范。各种制度健全,规范管理和使用各种证章标志,办案程序规范,结案率高,案卷填写和管理规范。
  4、工作成效显著。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突出,平衡调剂费及时足额上交,检疫报表及时、准确,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达标,深受当地政府和群众好评。
  (二)十佳动物检疫员
  1、政治思想优。思想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从事动物检疫工作5年以上,具有动物检疫员资格,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业务能力强。熟悉动物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检疫检验操作技术熟练,票证填写认真规范。
  3、工作成绩突出。在动物检疫岗位上成绩突出,服务意识强,检疫执法形象良好,群众反映良好,贡献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9月5日-30日)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评选方案,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扩大“双十佳”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推选(10月1日-11月30日)
  1、“双十佳”候选所(人)名额各拟定20名。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状况、动物(兽医)卫生监督机构数量和动物检疫员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名  额

南 昌

九 江

景德镇

萍 乡

新 余

鹰 潭

赣 州

宜 春

上 饶

吉 安

抚 州

动物卫生监督所

2

2

1

1

1

1

3

3

2

2

2

动物检疫员

2

2

1

1

1

1

3

3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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