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我厅组织专家到学校进行现场考察,每个专业考察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请各相关院校按上述检查验收内容填写《湖北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终期验收自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完成学校自评,将自查报告一式五份报我厅高教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五、检查的程序和步骤
1.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情况(不超过15分钟)及专家质询;
2.专家对专业办学条件、教学改革与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3.师生访谈;
4.专家反馈意见。
六、检查结果的处理
凡验收合格的专业,我厅将授予“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称号,不合格的将公告撤销其试点资格。
高教处联系人:丁铱,联系电话:027-87328007,电子邮件:gjc@e21.edu.cn。
附件:湖北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终期验收自查报告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终期验收自查报告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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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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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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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省示范院校立项建设重点专业和专业群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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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试点前情况
| 建设后情况
|
一、人才培养方案
| 1.专业定位
2.人才培养模式与特点
3.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
| 1.专业定位与建设思路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实施情况
|
二、教学基本条件
| 1.师资情况
2.实验实训条件
3.经费投入
| 1.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情况
2.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情况
3.经费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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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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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
2.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3.教学管理改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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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培养质量
| 1.毕业生就业率
2.毕业生社会评价
| 1.学生职业能力与素质提高情况
2.学生满意度
3.毕业生就业与社会声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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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特色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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