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的通知
(鄂教发函[2008]4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7月底,我厅与省建设厅转发了《教育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情的通知》(教发[2008]19号)文件,为摸清家底,了解情况,现请各地及各学校上报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上报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书面总结报告。书面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地各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落实措施以及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2、各地建立校舍抗震安全情况档案以及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校舍当地政府和学校拟采取的措施;
3、各地各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情况,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的情况;
4、各地在防震减灾方面的做法、经验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认真填写各类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统计报表。为摸清情况,我厅特地设计了有关表格(见附件1、2、3),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实事求是认真填写一并上报。
三、请各单位克服困难,结合前阶段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所做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9月20日前将数据表格和书面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上报我厅。各高等学校相关资料请报送至省高校后勤服务中心,其他单位报送至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027-87328043。
省高校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李灏,联系电话:027-87328106,电子信箱:wangdong129@hotmail.com
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叶晓辉,联系电话:027-87328046,电子信箱:hbbzb@e21.edu.cn
附件:1、各类学校校舍现状及开展排查情况表(略)
2、各类学校校舍年代分布情况及建筑结构分布情况表(略)
3、各类学校校舍安全状况及维修加固投资情况表(略)
二OO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