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倡导出台有利于农村卫生、农民健康的“行动”相关政策,对“行动”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确保“行动”持续有效地开展。
(二)完善“行动”技术网络,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素质
建立和完善“行动”专家网络和信息网络。建立由省、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大专院校健康教育专家组成的“行动”专家网络,加强对基层“行动”的技术支持与指导,提高“行动”效果;建立省、市(州)、县(市、区)“行动”办、各部门“行动”联络员、“行动”专家共享的“行动”信息网络,共享“行动”信息资源,并对信息加以分析利用,使“行动”信息网络成为交流经验、沟通协作的平台,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基层人员的健康教育能力建设。逐步完成基层人员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对贫困地区卫生人员的培训,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社会动员、计划制定、信息传播与行为干预等基本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逐步调整和改善人力资源结构,突出重点、保证效果。结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置基本的农村健康教育工作设备、设施与经费,提高基层健康教育机构与人员的服务能力。
(三)加强多部门合作,实现资源整合,协同行动
立足于各部门工作的内容与特点,将“行动”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整合各部门与农民健康和农村卫生相关的各种资源,将“行动”工作与各部门职责有机结合,为“行动”提供政策与环境支持,形成长效机制。
1.爱卫会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行动”组织网络建设,结合创建卫生村镇和“整治环境清洁家园”等活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促进农村卫生面貌的改善。
2.卫生部门应发挥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农村卫生机构的作用。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因地制宜制作并印发适合农民需要的健康教育材料;为其他成员部门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如培训师资和人员、提供健康教育材料、卫生知识与信息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针对性地为当地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进行行为干预。
3.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部门应积极开展健康及卫生宣传教育。要加大力度,增加卫生宣传报道数量,提高节目质量;继续办好健康卫生类栏目和节目,将卫生保健知识送到老、少、边、穷地区,增加农民群众对“行动”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卫生知识水平。
4.农业、水利部门应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继续加强农村安全饮用水、农村能源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预防疾病,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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