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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18)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的发布工作,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19)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0)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森林防火行政监管、违规野外用火的行政处罚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和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21)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3.2市森林扑火指挥部
  本预案启动后,市林业局成立市森林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处置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3.2.1组成
  指 挥:市林业局局长。
  副指挥:市林业局副局长。
  值班主任: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林政科、森林公安分局、计财科、营林科、生态管理处、林场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机关服务中心。
  市森林扑火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专家咨询组,适时组织赴火场工作组,赶赴火场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2.2职责
  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森林扑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森林火灾事发地人民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任务:
  (1)综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负责相关单位的协调等工作。
  (2)后勤保障。协调交通等单位,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保障。
  (3)技术咨询。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现场督导。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扑火救灾进展情况,协助和指导各镇街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森林扑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森林火灾地镇街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 预测、监测和信息报告


  4.1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市林业局分析森林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市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市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中播出;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市林业局积极与气象局合作,电视台在天气预报栏目中向全市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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