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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13、落实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计划。按照《山东省“十一五”期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要求,各市要制定本地具体培训方案,依托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师资培养培训人才管理数据库,动态管理、检查各校师资培养培训的落实情况,确保本市所有授课教师五年内轮训一次。省里也将依此建立骨干专业或拔尖人才培养培训数据库。要从生产一线选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教,把专业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第一线进行实践,作为职称晋级的必要条件。完善教师的奖励制度,创造条件选拔和组织骨干教师出国深造。

  14、促进文化育人环境的形成。各市要指导学校围绕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搞好校园文化建设,争创和谐校园。要打造围绕职教发展富有行业特色和专业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优良的师资队伍和美好的育人环境,形成自我教育、学校教育、企业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为一体的职业教育育人环境。

  四、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

  15、深化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现代化课程模式、特别是适应学分制的模块式课程和综合化课程的探索和实验。要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要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根据企业需要及时调整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把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实现专业教学的基础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的统一。

  16、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学过程要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把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总结和推行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方法,把“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引入教学中,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实现“学中做,做中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勇于实践的能力。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开发和使用符合教学需要的现代化教学媒体,实现实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教学媒体的有效组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

  17、规范教学计划的管理和使用。学校要规范教学计划的管理,所有专业必须有教学计划,所有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凡教育部有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要据此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若新建专业暂无指导性教学计划时,学校应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制定校本教学计划,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应的教学大纲,要适时进行修订、补充。各市要加强对学校实施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理和制定教学实施计划的督促与检查,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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