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对外贸易处(进出口公平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处)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服务贸易)的相关政策法规;参与拟订全市对外贸易(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进出口业务的综合分析和运行调度;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目标制定、分解、牵头组织落实及跟踪督导工作;编报并组织实施全市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调控计划;负责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发放;负责指导国内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开展服务贸易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服务贸易促进、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外包统计工作;联系市外贸企业协会。负责我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负责与世贸组织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十五)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技术贸易、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的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全市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技术引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兴贸战略;拟订进口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招标规则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分析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进出口情况;组织实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

  (十六)对外经济合作与国际经济援助处

  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境外就业)政策及相关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就业)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及境内外纠纷处理工作;提出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建议;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境外就业)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多边经贸政策并负责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我市企业承担国家对外经济技术援助项目的申报和后期管理工作。

  (十七)外商投资促进处

  参与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完善全市外商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国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全市涉及外商投资的国(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推介国外招商项目,促进外资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十八)外国投资管理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