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省煤矿A级安全隐患调度审查情况的通报
(鲁煤安管[2008]20号)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2008年1月21日至25日,省局对全省246处煤矿2007年下半年A级安全隐患治理和2008年上半年A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调度审查。现将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下半年A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2007年下半年全省煤矿共排查出A级安全隐患100项,其中有83项得到了治理或阶段性治理,治理率达到了83%;有17项得到了有效监控;A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有效监控率达到了100%。
二、2008年上半年A级安全隐患排查确认结果
2008年上半年全省煤矿A级安全隐患共排查确认了84项,其中17项是由2007年下半年接转过来的安全隐患,新确认的A级安全隐患为67项。(详见附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隐患调度审查工作重视不够,准备不充分,提交的图纸资料达不到到省局传真通知要求。
二是个别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有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不全面。
三是个别单位对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特别是受自然灾害威胁确认的部分安全隐患,没有认真研究整改计划,分阶段性采取治理措施,致使部分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消除。
四是个别单位对涉及邻矿关系的安全隐患,虽然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但尚不能彻底根除,还威胁着矿井安全生产。
五是部分单位的图纸资料内容不全面,注记不规范,精度不高,质量较差。
六是个别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不到位,督办不力,没有及时验收消号,达不到闭环管理的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省煤炭工作会议等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深刻吸取“8.17”事故灾难教训,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坚决遏制3人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要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针对排查确认的各类安全隐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排查治理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采取科学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安全隐患发展成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