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春季万人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


  6、山东方向:青岛鲁星食品厂、耐克鞋厂。

  以上劳务基地是各县(区)经过认真筛选推荐的,组织输送时,可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安排人数或根据近期考察情况另行安排输送用工企业,杜绝盲目输送或无目的输出。其中,在上海、江苏、浙江方向务工人员2月6日组织输送。

  四、工作经费

  全市集中劳务输出的工作经费由市、县(区)分别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当前,政府有组织输出仍然是劳务输出的主渠道,是发展劳务产业的主要抓手。各县(区)政府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抢抓劳务输出有利时机,加强组织领导,早部署、早安排、走出去,加强与东南沿海地区、周边省区用工企业和劳动部门的对接与考察,巩固、拓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湾等沿海地区技能型劳务基地,认真做好全市春季万人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充分发挥县(区)、乡(镇)劳务工作机构的作用,利用农闲季节,按照企业用工条件和要求,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深入乡(镇)、村(组),扎实有效地开展用工信息宣传、组织报名工作,严把年龄、文化、体检和男女比例关,确保输出人员质量。

  (三)在务工人员报名企业较为集中,企业难以接收的情况下,各县(区)做好余缺调剂。输往福建企业就业的,要积极与对口帮扶市、县(区)做好联系对接工作,作为重点输送。

  (四)对报名参加输出人员,各县(区)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层次和就业竞争力。

  (五)各县(区)要对少数民族生活饮食与各企业对接好,不得因为生活饮食不方便影响输出。

  (六)全市集中输送务工人员统一佩戴标志帽,帽前印县(区)名称(如“西吉”两字),分别由各县(区)购置。

  (七)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输送工作方案,确保集中组织输送的务工人员安全有序地到达用工企业。

  (八)各县(区)要切实加强与用工地政府及其劳动、工会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输前、输中和输后跟踪管理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帮助务工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务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