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项目
(一)全科医师骨干培训。
全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8个,计划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2名全科医师骨干,共培训全科医师骨干256名,拟分2批进行,每批128人,2009至2010年完成第一批培训任务。培训对象是已通过全科岗位培训、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主治或以上职称的执业注册医师。培训方式是全脱产培训12个月,其中理论培训 1个月,第2-12个月在广州市3级甲等医院门诊、区级以上预防保健机构、已取得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社区培训基地以及社区卫生服务实践基地轮转实习。
(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对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未接受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在岗执业医生(据调查结果,全市共约有1751名)进行培训。2009年至2010年将完成对1751名从事社区卫生服务执业医师的岗位培训。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全科医学的思维模式,提高其对社区常见健康问题和疾病的防治能力,能够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达到全科医师岗位基本要求。培训时间为60天50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240学时,实践教学260学时(社区实践不少于60学时)。
(三)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培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注册执业护士(根据调查,全市共约有1166名护士未接受岗位培训)。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社区护理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护理服务的基本技能,达到社区护士岗位的基本要求。培训时间为30天24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20学时,实践教学120学时。
三、组织形式
(一)统筹规划,分级实施。我市2009-2010年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原则。
1、委托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我市全科医师骨干理论培训、临床实践、社区实践以及考核等工作。
2、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临床实践、社区实践,确保2010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同时负责本地区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对象的推荐和遴选,做好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要制定本地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方案,于7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教处备案。
(二)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按要求实行培训大纲、计划、教材、考试、发证“五个统一”。统一按照卫生部最新修订的《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大纲》、《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培训和社区实践三个部分。学习期满,学员必须经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统一进行考核或考试,合格者颁发《广东省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全科医学骨干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