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服务规范建设
1.政务公开。在登记大厅显著位置设立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等政务公开辅助设施,将各项制度、工作职责、登记程序、应提交的材料、登记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信息、登记窗口办事纪律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2.文明服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语气亲切、表达清楚,坚持精心、热心、耐心、专心、细心“五心”服务;统一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言谈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聚堆聊天;规范服务程序,细化服务流程,保证名称核准、受理、审核、缴费、领照等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
3.着装统一。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统一着工商标志服装,肩章、领花、胸牌佩带齐全,衣着整洁,不得佩带标志以外的其他饰物,不得化浓妆。胸牌要载明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工号、职务以及照片等信息。
(三)设施与环境建设
1.办公用品。为每位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配备一台性能优良的计算机、打印机;登记大厅内传真机、复印机、针式打印机至少各配置一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所需纸张、笔墨等办公用品要及时配置。
2.网络连接。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计算机均要与系统内网连接,确保连接速度。
3.工作环境。登记大厅要窗明几净,内部公告栏、明白纸、笔墨、胶水、休息椅、饮水机等各种便民设施要配备齐全,物品摆放要整齐。大厅内各种指示牌、标志牌位置明显,内容清晰,悬挂规范,充分体现极具亲和力的工商文化氛围。
4.工作秩序。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台面整齐有序,不摆放与登记无关的物品。向企业发放的登记表格、材料按序上柜;下班后桌面要清理干净。
(四)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
1.优化登记管理系统功能。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面实行网上登记、网上审批,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推进登记管理软件系统升级完善。
2.完善企业电子档案信息。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将企业的每一项信息录入到登记管理系统,确保企业电子档案信息的完整性。
3.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建立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化应用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的意见》,登记大厅至少确定一名联络员,认真汇总并及时上报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以及针对登记管理软件系统提出的工作需求和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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