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
(并民〔2008〕5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规划局:
为了加强城市地名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从源头上把住地名命名更名关口,扭转城镇地名命名更名混乱、管理滞后的被动局面,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建设厅晋民字〔2005〕71号《关于转发民政部
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开展城市地名规划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城市地名规划的背景和必要性 城市地名规划是在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基础上,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法规和有关规范,对城市新生地名作出科学规划。编制城市地名规划,有利于加强城市地名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优化城市地名环境,对城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建设现代化城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城市地名规划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二、我市地名规划的范围和内容 今年已经进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关键年头,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年内要完成太原市市辖区地名规划和古交市地名规划任务。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到2009年完成。地名规划的内容为居民区、街路巷、桥梁、标志性建筑物、自然景观。
三、地名规划的基本方针和编制原则 安排专业人员,经过国家或省级业务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地名规划方案。要以地名管理和城市规划的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名副其实、规范有序、雅俗共赏、好找易记的基本方针,体现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同步,规范通名与优化专名相协调等编制原则。
四、地名规划的基本程序、步骤和工作目标 地名规划的基本程序、步骤:一是调查了解城市、人文背景;二是调查城市地名、城市规划的的现状及特点;三是确定地名类型和地名系列;四是设计各类地名命名方案;五是组织专家论证和向社会征求意见;六是编制城市地名规划设计书、规划图;七审批公布。
工作目标: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各类地名进行合理的层次设计,拟定各层次地名序列和地名群,编制城市地名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