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协同应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措施科学、信息共享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3预案启动条件
(1)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受污染区域内存在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4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4.1指挥组织
市政府成立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组 长:
市环保局局长 李新春
副组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江华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共生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文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邢怀忠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世标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牛和平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网通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应急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纪检组长牛和平兼任。
4.2 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调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统一发布。
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参与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建的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
4.3 有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按照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卫生、消防等部门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根据相关指令,结合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预防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关嫌疑人;负责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积极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