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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公安厅等关于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要在确保100%纳入监管范围,全面规范奶站经营秩序同时,更加突出奶业集中产区、检出三聚氰胺乳品加工企业周边地区、生鲜奶流入流出量较大地区和小型养殖场区奶站、流动收奶经营站点的规范,切实做到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整治、尽快见效。各地在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要加强整治督导。省市畜牧兽医局都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及时进行专项督查,对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者,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二要建立报告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实施效果以及遇到的问题;各部门每周都要向上级对口单位报送有关情况,并于10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三要积极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行动效果,按要求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案例,增强奶站经营者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四、统筹兼顾、搞好服务
  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切实处理好治理奶站与保护奶农、取缔非法与保护合法、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在深入搞好奶站集中整治、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收购经营秩序、坚决完成整治任务的同时,要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各个部门的自身优势,搞好多方面引导服务。要面向不同类型奶站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设备仪器购置、技术标准推广应用、鲜奶站内常规检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经营合同订立等多个方面的服务。严禁出现对生鲜奶收购站简单地一关了之的做法,切实避免因加强整治监管而影响原奶收购,进一步恶化奶农倒奶现象的发生。
  五、联系人及电话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系方式:
  吴孝兵,0531-87198090,87198087(传真)
  电子邮件:scc002@163.com
  山东省经贸委联系方式:
  范 伟,0531-86062001,86901157(传真)
  电子邮件:sd86062001@126.com
  山东省公安厅联系方式:
  牛德锋,0531-85123325
  电子邮件:ndf299@163.com
  山东省卫生厅联系方式:
  许洪昌,0531-67876133,67876140(传真)
  电子邮件:sdwsxhc@126.com
  山东省工商局联系方式:
  0531-88527687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方式:
  李庆文,0531-890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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