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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科技兴村富民工程、科技入户工程以及种植业技术培训,由市农业局负责。

  4.养殖业技术培训,由市畜牧水产局负责。

  5.林业技术培训,由市林业局负责。

  6.水利工程技术培训,由市水利局负责。

  7.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由市农机局负责。

  8.农业综合开发技术,由市农业开发办负责。

  9.农业产业化经营技术培训,由市乡镇企业局负责。

  10.农经管理技术培训,由市农经局负责。

  11.扶贫开发技术培训,由市扶贫办负责。

  12.农村能源开发技术培训,由市农村能源办负责。

  13.气象预警预报技术培训,由市气象局负责。

  14.就业再就业培训,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总工会、市科技局配合。

  15.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16.思想政治、农村文化、社会公德教育培训,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团市委、市文化局配合。

  17.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由市司法局负责,市民政局配合。

  18.农村政策教育培训,由市农办、市农经局负责。

  19.健康卫生教育培训,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口计生委配合。

  20.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由市妇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1.农民素质教育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市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林业局、市妇联、市科协、市农经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办,由市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机构,做到有专门班子、有专人专抓、有专项经费、有责任制度、有农民素质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方案、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基本设施,形成条块联动的工作格局,抓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培育一大批适应观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

  2.认真组织农民参加培训。大力宣传农民素质教育的意义,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根据产业发展、企业用人、自主择业的需要,选准培训内容;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对象,采取长班与短班、集中与分散、老师与学员、订单与定向、“远程”与面授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方便农民、确保培训效果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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