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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郴办发[2008]3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郴发〔2007〕1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人口计生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实现富民强市的重要基础工作。我市正处于第四次生育高峰,全市每年新出生人口6-7万人,人口压力很大。各级各部门必须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保持清醒的认识,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市、县两级每年定期召开1-2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明确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和一名副县(市、区)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涉及调整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分工,应征求上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确保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相对稳定。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奖惩制度

  对在省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保持并被评为先进单位或由二类单位进入一类先进单位的,按照郴办发〔2002〕24号文件给予奖励;对退类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被列为三类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

  三、不断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

  (一)实行人口计生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建立人口计生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人口计生问题突出的,由市政府市长签发“警示卡”,限期整改。对近两年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该否决而没有否决到位的,坚决实施追踪否决。

  (二)建立节育手术季度“预否决”制度。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所辖乡镇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是“四项手术”的落实情况,实行季度督查,督查评估情况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并与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挂钩。对人口计生工作一年内被所在县(市、区)两个季度否决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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