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省直各部门领导、市(州、地)领导以及重要团组或人员赴京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

  (六)协调、指导市(州、地)、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帮助其协调、疏通与驻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系。

  (七)加强与国家信访局和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在省信访局的指导下,协助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州、地)做好省内进京上访人员的稳控和劝返等工作。

  (八)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广泛向驻地社会各界宣传贵州经济社会、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气候生态等优势和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推介“多彩贵州”,扩大贵州影响,提高贵州知名度。

  (九)办理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设4个内设机构及天津联络处:

  (一)秘书处。

  负责办事处党务、文电、档案、机要、保密、财务、计生、综合协调、后勤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目标绩效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信息联络处。

  加强与驻地周边省、市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以及引进科学技术、人才、设备和先进经验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收集、整理、编辑、传递各类信息,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安全的信息服务;帮助省内驻京企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收集北京市劳务用工信息,及时准确报送省直相关部门,为我省劳务输出提供信息服务。

  (三)接待处。

  负责省级领导接待服务工作,承担省直部门和各市(州、地)领导到京进行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为我省各级信访部门赴京开展稳控、劝返工作的人员提供交通服务。

  (四)信访劝返工作处。

  在省信访局的业务指导下,协助、配合各市(州、地)及有关部门做好我省进京上访人员的稳控和劝返等工作,协助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五)天津联络处(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

  负责与天津市党政机关的党务、政务联系工作;收集、整理、编辑和传递信息;协助省有关单位做好在天津市开展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劳务输出等方面的联络服务工作;帮助驻地省内企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负责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省直各部门领导、市(州、地)领导以及重要团组或人员到天津市进行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