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
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高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市民政局、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市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继续推动市属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出台修订《漳州市市属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章程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所有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单位模拟实施方案》,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模拟试编工作;继续按照《漳州市“十一五”市属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专项规划》,筹备成立投资评查委员会,明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权限和备案工作,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并完善监管制度(市国资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制定《漳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试点工作;继续改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全面清理和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研究出台《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优化行业协会发展环境。制定《漳州市行业协会管理规定》以及《加快行业协会内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培育发展、改革调整和规范完善(市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市审改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结合2007年下放审批权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和落实,完善下放审批权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做好新一轮下放行政审批权工作(市编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效能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年内,市直单位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基本建设完成市级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基本实现市级相关部门的网上并联审批。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政府部门网上审批建设(市审改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