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思想教育,实施好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项目,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就业
(一)各高校要继续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要求,加强对毕业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增强毕业生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办法和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等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类项目,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地区就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在签订服务协议、户籍管理、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政策,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吸纳方式,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规模,并逐步建立起一支以合同制管理为基本模式的专职科研队伍。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各高校可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征兵工作协调机构,理顺工作体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与各级兵役机关的沟通联系,要将国家和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达到毕业班每名学生,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2009年有较大增长。
(三)市教委将继续为到西部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颁发支援西部荣誉证书,为到北京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毕业生颁发到农村工作荣誉证书。
五、全面加强就业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一)加强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提高就业指导水平。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高校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课程内容,增强就业指导课程的实效。有条件的学校可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机构,加强对就业创业规律的研究,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程质量。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课程观摩、评选等活动,建设一批精品课程、示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