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课程申报学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被评为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的畅通,在5年内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五)原则上未评上或未被推荐2003至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有资格参加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候选,并须重新提交申报材料。连续两年被推荐参加国家精品课程评审而未评上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市教委将不再推荐此课程申报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
  二、申报限额
  2010年拟评审100门左右北京市级精品课程。各高校在规定限额内进行申报,未评上或未被推荐2003至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申报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候选,须在本校限额内申报(各高校的推荐限额见附件1)。
  根据《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要求,市教委将择优推荐69门(其中本科课程66门,高职高专课程3门)参加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评审。2010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名单参见附件2。
  三、评审方法及申报要求
  (一)2010年北京市级精品课程评审采取各高校自行建设、择优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时间及方法
  1.各高校根据精品课程申报条件,建设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并于3月19日17:00点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委高教处。申报材料包括:
  《2010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或《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纸质版5份)。
  以上推荐表和申报表须加盖公章。推荐表和申报表可在市教委高教处网站(http://gjc.bjedu.gov.cn)“下载专区”下载。
  2.各高校确定1名精品课程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并请于3月10日前把精品课程联系人信息发邮件至市教委高教处(邮件地址:jw_gjc@bjedu.gov.cn,格式见附件3);
  3.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相关表格请各高校到市教委高教处网站(http://gjc.bjedu.gov.cn )下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