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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造福工程工作的通知


  附表2
  2008年造福工程搬迁对象登记表

  登记单位:             (盖章)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户主姓名

家庭人数

搬迁前住址

搬迁后住址

是否少数民族

是否老区基点村

是否计生家庭

安置方式

备注

 

 

 

 

 

 

 

 

 

 

 

 

 

 

 

 

 

 

 

 

 

 

 

 

 

 

 

 

 

 

 

 

 

 

 

 

 

 

 

 

 

 

 

 

 

 

 

 

 

 

 

 

 

 

 

 

 

 

 

 

 

 

 

 

 

 

 

 

 

 

 

 

 

 

 

 

 

 

 

 

 

 

 

 

 

 

 

 

 

 

 

 

 

 

 

 

 

 

 

 

 

 

 

 

 

 

 

 

 

 

 

 

 

 

 

 

 

 

 

 

 

 

 

 

 

 

 

 

 

 

 

 

 

 

 

 

 

 

 

 

 

 

 

 

 

 

 

 

 

 

 

 

 

 

 

 

 

 

 

 

 

 

 

 

 

 

 

 

 

 

 

 

 

 

 

 

 

 

 

 

 

 

 

 

 

 

 

 

 

 

 

 

 

 

 

 

 

 

 

 

 

 

 

 

注:属于少数民族、老区基点村、计生家庭的搬迁户记“1”,安置方式记为“集中”或“分散”,备注栏填指标分类(省级、市级或县级)。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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