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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3.要把创建活动的重心转移到县(区)政府及所属部门上。今年要按照《纲要》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将创建工作重心转移到县(区)政府及所属部门,通过适时召开现场会、树立典型等形式予以推动。
  (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扩大行政复议的影响力。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2.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注重对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减少复议后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3.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加大公开办案、调解办案和简易程序办案的力度。通过不断扩大公开听证、到实地进行现场调查等办案方式,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努力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4.加强行政复议的调查研究,剖析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指导工作机制,开展县(区)、市直部门行政复议案卷的评查活动,及时总结交流行政复议工作经验。
  (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1.认真做好涉法事务的办理工作。要对领导交办的涉法事项认真研究,及时办理;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完善办理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涉法事务的办理效果。
  2.认真做好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论证制度的通知》(本政办发〔2007〕76号)的要求,对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审查,提出法制审查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政府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3.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组织推动、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和督促指导工作。
  (六)加强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工作水平和能力
  随着形势的发展,政府法制机构的任务越来越重,各级法制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各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坚持不懈的政治理论学习,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思想坚定、旗帜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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