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员分组
浙江保监局成立3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9-10家省分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综合治理工作。每个保险行业协会成立1个工作小组,配合浙江保监局做好相关工作。
六、时间安排
1.动员阶段。9月1日至7日,浙江保监局组织辖内所有人身险公司召开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并下发治理工作通知文件。
2.自查阶段。9月8日至20日,各公司根据保监会相关文件(附后)要求,就银邮代理渠道和个人营销渠道的产品宣传、投保提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名、电话回访、销售队伍管理、客户服务六个环节(以下简称六个环节)中有关控制销售误导风险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总结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销售误导行为的表现、原因等,上报自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3.现场检查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浙江保监局3个工作小组根据各公司自查情况结合信访投诉、非现场监管等日常工作情况,各确定3-5家省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各保险行业协会(除省协会、萧山协会、义乌协会外)分别选择辖内2家主体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针对银邮代理渠道和个人营销渠道的六个环节。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分别形成检查报告。
4.检查处理阶段。10月1日至20日,浙江保监局根据各小组检查结果,对被检查公司进行评比,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5.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31日,浙江保监局将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汇总总结,通报辖内各人身险公司,同时上报保监会人身险部。
七、其他工作
配合本次综合治理,其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信息宣传。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在媒体上公布相关综合治理信息,同时公布全省统一的销售误导信访投诉电话。
2. 信访投诉处理。各保险行业协会对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有关销售误导的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整理,于9月20日前报送浙江保监局;对在综合治理期间发生的销售误导信访投诉案件,由各保险行业协会每月月底前汇总并报送浙江保监局。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浙江保监局人身险处。
浙江保监局人身险处负责人的办公电话将作为销售误导信访举报公开电话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在综合治理期间,每周周五直接接听和处理信访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