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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征集《甘肃民政史话》素材的通知

  (二)思想性和借鉴性
  修史和存史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以史为镜,古为今用,为今天和明天提供某种参考和借鉴。
  1、历史意识和问题意识。
  历史学家认为,对历史的理解或看法,会成为人们生活方式的基准,和思考方式、行动原理相关联。这就是修史工作的历史意识。历史学还告诉我们,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都不可避免地要融入修史时代人们的历史眼光和时代精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世界,是当今世界和时代的普世价值观,它和民政工作关注和服务于民权、民利、民生的价值追求高度一致。和新时期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高度一致。民政史话不仅叙述历史史实,同时也是记录民政工作的思想史,树立和运用新时期民政工作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我们用现代人的眼光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确立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比如,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从面向服务对象到面向大众建立普惠性的大民政的转变,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再比如广大农村城镇化建设,乡变镇、县变市,不仅要记述事实本身,还要站在时代的高度,阐述这一历史性变化的意义。还比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选举制度,从庆阳老区时期的丢豆豆到一人一票的票决制,既要记述新制度实施办法和成功经验,先进典型的具体实施经过,还要交代新的选举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理念,以及这种理念背后的价值支撑即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
  同时在史料的收集中,有助于产生问题意识,问题史学理论告诉我们,头脑里有了问题意识,就会发现和提出问题,提高鉴别力,一眼看出史料和素材的价值。比如,民政救助机构对流浪乞讨人员从历史上的收容遣送到政府救助的转变,是新时期民政工作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为什么和怎样转变,从收容站到救助站的今昔对比和深刻变化,都是读者关心的问题。
  2、比较意识
  比较方法是历史研究的重要方法,它能推进我们的认识能力,开阔视野,使我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更加准确,更为深刻。事物的特点与意义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并因适当的比较而相得益彰。所以,要了解一个既定历史时期和事件,就必须跳出它的局限,把它与其他历史时期相比较,才能赋予借鉴的意义。有比较才有鉴别,有对比才能凸显差异和特色,希望大家注意运用比较和对比的方法,探索民政工作运动和发展的历史规律,赋予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时代意义。比如,民间组织管理方面,历朝历代都有非政府的民间组织,古代是怎样管理的?现在是如何管理的?如何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怎么把服务和管理有机统一起来?如实把这些写出来,就有了比较和借鉴。
  我们还要看到,历史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往的历史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既有过五关斩六将,也有走麦城。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也要汲取教训。实事求是地记述历史事实,是修史的一条基本准则。比如,西路老红军在优抚问题上的不公平待遇和落实政策的过程,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不少人和定西孤儿院抚孤救孤的故事,文革期间撤销民政机构给民政事业造成的损失等,似乎也应该如实地加以记述,以资借鉴。
  (三)标志性和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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