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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科技和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五进”活动,抓好“安全科技周”等活动的宣传,制作、发放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资料,普及公众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各地、各单位制作更多更好的安全文化产品,广泛开展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积极推进“安全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乡镇”三安创建活动。结合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大力推动乡村安全文化建设,让安全文化进乡村、进农家。根据地方和行业特点,组织指导推动各地各行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相关活动,力争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成功模式,组织企业之间的学习与交流,以全面推进我省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大篷车宣传活动。继续与钱江浪花艺术团合作,制作和创新一批安全生产表演节目,扩大安全生产文化大篷车在全省进行巡回演出的范围和场次,通过歌舞、小品、诗朗诵、相声、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节目,把安全文化送到企业、社区、学校。
  (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要继续在媒体上公布,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设立并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举报,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七)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日常宣传工作。采取生动的、新颖的各种形式来丰富日常宣传,坚持安全生产日常宣传时抓时新、常抓不懈。继续与《浙江日报》、《浙江工人日报》合作,开辟“安全发展专刊”和“周末专刊”栏目,定期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定期向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短信,利用悬挂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安全咨询、赠送《安全生产常识》读本等形式,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定期向企业发送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资料,使企业主从“要我抓”变为“我要抓”,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要节假日期间和上海世博会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八)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本着有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助于事件平息和问题解决的原则,努力做到及时、主动、准确地对外发布信息,向媒体公布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定期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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