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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意见


  (二)提高组织化程度。各级政府要充分把握发展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契机,把推广水稻机械化种植作为全市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万顷良田工程”、水稻丰产示范点建设和竞赛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和推行“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水稻种植新路子。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高、社会化服务能力强的特点,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农机,开展机插秧作业服务,大力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开展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统一机收等综合业务,实现“订单”式和“保姆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机具使用效率。

  (三)强化技术指导。各级农技、农机部门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联合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服务。市级技术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技术骨干的业务培训,各有关区县和镇街要确保培训师资、辅导教材、参培人员“三到位”。要选派技术人员成立挂村包片小组,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跟踪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技术到位率和成功率,努力做到各项服务无失误、无脱节、无投诉。各镇街、村组要在秧田、机耕、灌水、机具调度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为机插秧技术顺利推广提供有力保障。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全市插秧机及育秧播种机推广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台
年度

机具名称

江宁

浦口

六合

溧水

高淳

合计

2010年

插秧机 (标准台)

840

280

120

200

210

1650

育秧播种机

30

6

2

6

6

50

2011年

插秧机 (标准台)

320

700

600

1620

育秧播种机

10

20

2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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