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临安市营销服务部职场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592号)
申请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临安市营销服务部职场地址的申请》(民寿浙分发[2008]89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临安市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临安市锦城镇临安商城21号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