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市紫金庭苑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649号)
申请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市紫金庭苑营销服务部申请》(华保浙报[2008]092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
1.同意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市紫金庭苑营销服务部;
2.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地址为杭州市紫金庭园梅林苑9幢3号(商铺);
3.你公司应持本决定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该营销服务部方可以从事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