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核病防治
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疫情报告、病人追踪、转诊和管理。巩固全省以县为单位DOTS覆盖率、新涂阳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积极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TB/HIV双重感染防治以及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口的结核病防治等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第五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好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开展《陕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的终期评估工作。
(三)其它重点传染病防治
布鲁氏菌病防治。加强防治知识宣传和疫情监测,对出现布鲁氏菌病流行的县,及时开展疫情调查,与农业部门合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继续实施以疫苗接种、健康教育、防鼠灭鼠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重点市、高发病县区要实施好2009年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对重点乡镇的重点人群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
麻风病防治工作。加强健康教育,促进患者主动就诊,消除歧视。积极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提高其诊断的能力。认真做好现症患者治疗、畸残预防和康复工作。开展《陕西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评估工作。
做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霍乱、狂犬病、疟疾等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
按照《陕西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配合盐业、工商等部门,继续落实“一盐(硒碘盐)防三病”防治措施,巩固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和克山病防治成果;开展地方病病情监测、调查工作,掌握病情趋势,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免费治疗缺碘性甲状腺肿、大骨节病和氟骨症患者,减轻患者痛苦;大力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提高病区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完成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创建经验全省推广工作,巩固已建成示范县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地方病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市、县防治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水平,保质保量完成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各项工作任务;按照《陕西省执行国家暨本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重点地方病“十一五”防治规划执行情况自查考评,为迎接国家考评做好准备(具体另文下发)。
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