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化水平
高起点编制莆田中心城区产业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适当控制开发密度、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承前启后、功能互补”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木兰溪南岸片区的规划,做好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选址工作并尽快启动前期相关工作,争取在2012年内完成建设。以荔城行政办公区为中心,结合莆田铁路中心站的建设,整合提升工艺美术城、鞋服城等特色资源,规划建设“总部经济区”、“金融商业区”和“文化休闲区”等功能分区,促进莆田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和现代化水平。结合荔城区行政机关搬迁木兰溪南岸片区,实施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的修缮建设,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和文化品味。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不断提高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扩大多层次住房消费;加大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继续实施市政整治工程,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管理,加快城市公园、街心绿地、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城市供水、供气、公交和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树立中心城区良好的城市形象。
(三)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努力将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最大限度实现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和城市资源。加强水源与供水工程建设,全面实现饮水安全村村通户户用。结合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布局,加快输气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民用燃气覆盖率,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对液化天然气的需求。完善城乡路网,扩大公交服务区域,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以土地整治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契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加快编制村镇规划,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整治,促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加快临港村镇控制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采取最为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措施,有效控制湄洲岛、临港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范围内居民占地建房现象,鼓励和引导居民向居住环境较好的城镇集聚,为工业化和城市化预留发展空间,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按照“市域西北部中心城市”目标定位,积极推进仙游县城的开发建设,重点推进大蜚山新区、鲤南轻工业园区建设,扩大县城规模,提升经济品质,带动市域西部城镇加快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在抓好江口镇、西天尾镇省定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的综合质量,再确定10-15个乡镇作为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努力把小城镇建设成为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消费便利、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
六、构建充满活力的创新开放支撑体系
(一)创新招商引资机制
积极研究中央属大型企业、省属企业和在闽投资的跨国公司以及台湾重点企业的发展战略,有针对性的开展项目推介,进行重点招商,争取引进和培育具有产业龙头作用的大型项目。加大对我市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等其它各类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依托现有产品,采用“逆流而上”方式往中上游发展,努力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侨联及其它涉侨单位和海外莆仙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沟通联系,认真研究年轻一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特点,详细了解莆籍海外企业家情况,努力策划与其所从事行业相关联的项目,激发他们回乡投资兴业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充分发挥莆田民间资本雄厚的优势,继续实施“民资回归工程”,抓住当前莆籍企业家面临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认真策划一批符合他们投资方向和特点的项目,依托在全国各地设立的开发湄洲湾协会和莆田商会,以亲情乡谊为纽带,积极向莆籍企业家推介项目,做好投资引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莆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创业,努力实现个人成功创业与家乡经济发展的双赢。借助民资回归,同步实现民心回归和民智回归。不断巩固和发展民资回归的成效,继续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支持重点骨干企业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名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劲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依托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策划项目、推介项目,做好项目招商,促进品牌企业扩大再生产,充分放大品牌效应。
(二)创新投融资体制
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大力吸引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落户莆田,在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加强对台金融合作,积极争取两岸跨境贸易及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工作,推动“妈祖平安银行卡”在台联网通用和结算,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新台币兑换业务机构范围,推动新台币兑换业务发展,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台资与国内外其它财团参股组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构建融资服务平台,加强银企合作,引导金融部门在国家金融政策范围内创新金融服务手段,创新金融产品,主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担保、融资担保与再担保机制,积极探讨引进台资和其它外资组建贷款担保公司的可能性,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较宽松的融资环境。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福建湄洲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九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控股公司的投融资平台,积极扶持优质企业到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创业风险投资和金融资本为主体,民间、台资和国外资本广泛参与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三)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坚持以质取胜,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积极扩大出口,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出口市场、出口商品和经营方式多元化,在继续巩固和深度开发美、日和东南亚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欧盟、拉美等新兴市场,增强出口竞争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现有加工贸易企业延长加工链条,提高加工贸易的质量和水平,不断促进加工贸易向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延伸,逐步实现由代加工到代设计、到自创品牌的转变,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健全进出口商品预警机制,对大宗、重点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有效地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结构,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引导和支持出口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走品牌竞争之路,积极开发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增强外贸企业的出口竞争力。积极扩大对台进出口贸易。鼓励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资源进口。鼓励优势企业参与海外资源开发,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带动商品出口和劳务输出。积极推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等业务。
七、构建永续利用的生态文明支撑体系
(一)加快城市生态屏障建设
按照建设滨海宜居城市的目标,制定城市生态空间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城市绿色生态屏障,恢复和提升莆田青山绿水风貌,构建自然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依托台湾农民创业园,全力构建北部生态农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商品用材林、丰产竹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名特优经济林、种苗和花卉基地,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达600万立方米以上,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达36.4%,努力打造湄洲湾港口城市的“后花园”,使之成为新鲜空气生成区和清甜水源的发源地。建设木兰溪源头、老鹰尖自然保护区。大力实施沿海防护林、重点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红树林保护、湄洲生态岛、饮水源绿色阻拦带、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绿色通道、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灾害防治工程。扎实推进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和木兰溪防洪工程等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综合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适时建设萩芦溪流域乌溪中型水库及兴化湾南岸引水工程,探讨研究木兰溪水源科学合理利用的可行性,积极配合推进闽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切实解决湄洲湾北岸、兴化湾南岸水资源相对紧张影响未来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海堤强化加固,加大防汛科技投入,切实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
(二)合理开发国土资源
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国土资源集约、合理利用观念,努力实行土地利用由外延增量为主、粗放利用方式向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实现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优先保障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坚持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三次产业用地,确保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实行利用与治理并举。切实加强基本农田、名特优新园地和沿海防护林、重点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的保护。积极推进土地整理,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和有效利用面积。大力改造中低产园地、林地和养殖水面,不断提高农用地利用效益。抓紧水土流失防治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矿山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促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制定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强木兰溪、萩芦溪等重点流域和金钟水库、东圳水库及外度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强制性保护和整治,加快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实施流域源头及溪流两侧生态林保护工程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禁止在溪流沿岸和水库周围开山采石和圈养畜禽,控制水源污染,确保饮水安全。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水污染物排放容量控制,进一步改善木兰溪、萩芦溪流域和南北洋河道的生态环境,确保“二溪”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争取在2015年二溪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和污染减排项目建设,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突出抓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进LNG冷能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广节能、节电、节水、节油、洁净煤等先进技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以整治城市“脏、乱、差”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开发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使用土壤生物修复技术。加强对陆源入海排污口群和滨海旅游度假区以及海水养殖集中区等海洋生态敏感区的污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