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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范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施工图设计变更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程序,明确变更审批权限,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投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内,经省政府批准立项,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位于国家、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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