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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韭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韭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农质监字〔2010〕29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最近,我省青岛市发生一起食用韭菜中毒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对这次青岛韭菜中毒事件,我们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今年我国将举办亚运会和世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对韭菜生产实行全面监控。各市要对本辖区内韭菜的种植面积、分布情况、市场流向、流通方式等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制定监管措施,明确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实行全面监控。请各市填写韭菜生产监管责任一览表(见附件),于4月20日前报送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加大对韭菜的监督检测力度。省厅将在全省开展一次韭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各市要积极配合。除省抽检的地块以外,各市要开展全面检测,检测结果请于4月25日前报送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不具备检测条件的,要委托有资质、有相应检测手段的中心进行检测。同一韭菜基地不同的生产主体要单独抽样,努力做到全面普检。对于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立即会同工商等部门给予销毁处理。对于检测出不合格韭菜的基地,要立即停止采收;检测出使用高毒农药的,依法坚决予以铲除。同时,要制定监测制度,加大监测密度。

  四、强化以农药为重点的农资市场监管。结合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以农药为重点的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农药产品的质量抽检力度,重点打击在低毒农药产品中添加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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