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9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挂警务部牌子,下设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司法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政策法规处(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牌子)
  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情况监督检查;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的申报、备案工作。
  (三)装备财务处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
  (四)监狱劳教工作管理处
  指导、监督有关罪犯改造和劳动教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起草监狱、劳教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监狱、劳教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检查、指导监狱和劳教所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刑罚的执行、改造罪犯及劳教人员教育工作。
  (五)法制宣传处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六)律师管理处
  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国(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济办事机构;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