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组织拟订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指导局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20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局。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机关财务、信访、应急管理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选编、上报;负责局商务网站主页面综合内容的设置及审核;负责市商务系统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的申报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起草商务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协议咨询服务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党建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商务业务的综合调度、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研究商务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商务史志和年鉴的编纂;负责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
(五)财务审计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行业的财税、金融、外汇和信用保险等政策;负责局预算的编报和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商务系统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负责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六)市场秩序处(挂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组织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规划,负责生猪屠宰、药品流通(含连锁药店)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肉类储备工作;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处理工作。